1.1.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格隆匯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1.3.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1.4. 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4.1. 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
1.4.2.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
1.4.3. 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1.4.4. 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1.4.5. 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
1.4.6. 保護與教育相結合。
1.5. 格隆匯鼓勵平臺上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作與傳播。
1.6. 通過《格隆匯違法和不良信息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制度》,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要求格隆匯更正、刪除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格隆匯對相關投訴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刪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7. 禁止發布事項:格隆匯禁止用戶在平臺上制作、復制、出版、發布、傳播下列侵害未成年人健康之內容:
1.7.1. 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1.7.2. 宣揚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賭博、引誘自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
1.7.3. 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
1.7.4. 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
1.7.5. 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的信息;
1.7.6. 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的信息;
1.7.7. 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1.7.8. 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信息;
1.7.9. 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
1.8. 凡審核員發現格隆匯平臺上用戶發布、傳播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一律不予通過。凡巡查員發現該類信息,應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網信、公安等部門報告。
1.9. 凡發現用戶利用格隆匯平臺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停止向該用戶提供網絡服務,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1.10. 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權通知格隆匯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格隆匯接到通知后,將根據《格隆匯違法和不良信息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防止信息擴散。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15日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15日